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论丛》编辑部
项目管理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雪  发布时间:2025-06-12   动态浏览次数:116

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扎实推进《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苏教教科〔20221号)落地见效,更好发挥教育科研支撑驱动引领教育强省建设的重要作用,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已启动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是为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相关教育重大决策服务,重在聚焦江苏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前瞻问题,致力于集中攻关并产生具有标志性的重大决策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等研究成果而设立的课题。具体申报另行通知。

重点课题是围绕当前党和政府重点关注的教育发展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急难愁盼”问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专项课题是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或省级研究机构委托设立的专项课题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自主设立的专项课题构成。其中,委托专项课题包含:教育考试招生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教师发展研究专项、“大思政课”研究专项、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研究专项、教育智库研究专项等。自设专项课题包含: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乡村教师专项、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等。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重点课题和自设专项课题可在《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要研究领域》(附件2)的指引下由申报人自主确定课题名称。

委托专项课题须根据《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3)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每个选题原则上最多立项1项课题。

(二)申报人资格要求

1.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

重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苏教名家专项申报人须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25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

青年专项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831日以后出生)。

乡村教师专项申报人须为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认定的在乡村学校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申报人须为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教育科研项目研究所的主要负责人。

课题申报人原则上为1人,确需双人申报的,其申报身份均须符合相应课题类别的申报人条件。

2.不得申报情况

有主持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撤项未满3年的。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在平台开放期间,通过遴选的申报人须完成网络申报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事项。具体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说明

1.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推荐重点课题3项、青年专项2项、委托专项4

2.本次课题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单位遴选后上报,每一类课题各单位限推荐1项。

3.课题申报校内截止日期为2025710日,请各单位按时将申报书、评审活页、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版pdf)等电子版材料(见附件1)打包发送至高教中心李雪老师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其他事项详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通知

  

附件:1.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重点课题申报书、专项课题申报书、评审活页、申报汇总表

2.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要研究领域

3.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566


Copyright © 2009-2020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494号  苏ICP备16057903号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 邮编:225127 电话:(0514)87433050 传真:(0514)87433107